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10-09   点击数:

各培养领域:

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点击打开),每个高校可推荐申报一个“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由具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牵头,联合有关企业、科研院所进行申报,申报的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人数近三年每年至少在10人以上,且在该基地的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

请各培养领域认真总结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模式,按照附件一“全国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评选办法”及附件四 “XXX大学与XXX企业‘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情况及经验介绍”撰写申报材料(word 格式),填写《全国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申报表》(PDF格式)及《申报全国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信息表》(excel格式),于10月16日下班前报送到研究生处。联系人:柴天,电话6291079。

研究生处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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