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研究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16   点击数: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安博·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安博·体育研究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学校将开展2021级研究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学分认定对象

需通过独立环节认定创新学分的2021级研究生。

二、工作流程

1、【填报成果】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成果申请模块录入拟申报认定学分的成果(按《办法》中规定,按成果奖、课题项目、学科竞赛、其他成果类别进行录入),提交导师审核。

2、【导师审核成果】研究生导师登录系统,对学生提交的各项成果逐一对照审核,符合认定标准,且为学生真实获得的(包括排名等情况),予以审核通过。

3、【填报学分认定】对于导师审核通过的成果,研究生可登录系统,在创新学分申请模块中进行勾选,根据办法中的认定标准,自行计算认定的分值,按要求填写拟申请认定的分数。总分达到2学分及以上的,可以提交导师审核。尚未达到的,本次先不做认定,并在接下来的时间中积极按要求参加规定的活动,以获得足够的学分。

4、【导师初审学分】研究生导师登录系统,审核学生提交的创新学分认定信息,符合认定条件的,予以通过。(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请务必按照学分认定标准,严格把关学生申请的学分是否符合规定,满足条件的方可进行审核。)不符合的,予以退回。

5、【秘书复核录入学分】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登录系统,审核导师通过的研究生创新学分申请记录,符合条件的,在分值栏中进行录入(上限2学分)。不符合的,退回学生重新填写。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创新学分认定要求按照《办法》执行,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生导师完成认定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研究生完成任务有困难的,导师应积极给予帮助和指导。

2、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需参与学分认定,认定标准参照执行。

3、对于《办法》中科研课题项目类,增加横向项目认定标准:横向项目合同经费50万及以下(自科类)或25万及以下(社科类)的等同认定为“校级、市厅级立项”项目,横向项目合同经费50万及以上(自科类)或25万及以上(社科类)的等同认定为“省部级、国家级立项”。

4、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可在《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细则,确保后续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5、本次认定工作在9月15日前完成。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安排导师和研究生完成成果填报和学分认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分录入工作。运行过程中,如有遇到问题,可及时通过各二级培养单位秘书反馈。



研究生处  

2023年6月16日


附件1、创新创业学分填报与审核使用指南

附件2、安博·体育研究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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