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1-12-10   点击数: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进度整体安排,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博·体育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关于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期末课程考核工作。

2、组织教学的单位都须在考试前,至少提前一周时间,将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安排通知研究生。

二、总体安排

1、考试安排

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均须进行考试或考查。本学期第19周(2022年1月4日-7日)为期末考试周,公共必修课程需要统考的科目安排在期末考试周内进行,其他课程的考试时间由开课单位根据课程结束时间自行安排。

2、缓考安排

修读课程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以“缺考”论处,缺考科目成绩记为零分。研究生课程不安排补考,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核时,必须在考试前一天向任课老师提出缓考申请(因病者须持学校指定医院病假证明),经导师审核、各单位批准,研究生处备案,予以缓考。因急病未能事先提出缓考申请者,必须在病愈后凭疾病病假证明及时补办缓考申请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课程成绩记为零分。缓考课程考试应安排在授课学期内,或在下一学期第一周内完成。

三、成绩及归档处理

1、按照《安博·体育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要求,各相关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做好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的教学文档规范管理工作。

2、课程考核结束后一周内,任课教师应及时将考试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从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成绩表》并签字,连同试卷及其他规定的材料一起归档,上交相关单位保存。公共必修课课程档案由开课单位保管,公共选修课课程档案由研究生处保管、其他专业课课程由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保管存档。

四、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携带研究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各单位在考前应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学习学校考试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文件,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督促学生诚信考试。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根据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3、进行考试的课程,由学生所在二级培养单位配合开课单位安排监考人员,并组织相关人员,(尤其是新进校教职工)学习有关规定,重申监考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研究生处

2021年12月8日

附件:研究生课程考核文件归档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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