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6-03   点击数:

厦理工研院[2016] 11号

校内各相关学院、全体研究生导师

为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适应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形势和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的要求,学校将开展2016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遴选工作

(一)遴选依据和范围

1.校内及校外(企业)导师遴选以最新发布的《安博·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办法》(厦理工研院[2016]9号,附件1)为依据。

2.本次硕士生导师遴选的范围为车辆工程、电气工程两个研究生培养领域,所属学院分别为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其他院、系、所相关专业符合要求的老师及合作企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615日前,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打印后附上表内所填内容的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送相关研究生培养领域所在学院。

2.所在专业领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分委员会根据遴选的基本条件,结合专业领域发展和硕士生导师队伍的建设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于625日前报校研究生学院复核。

3.研究生学院复核无误后,于6月30日前对新一批研究生导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研究生学院颁发研究生导师聘书。

导师考核工作

(一)考核依据和对象

1.考核依据

本次校内及校外(企业)导师的考核仍以2014年发布的《安博·体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厦理工研[2014]35号,附件2)为主要依据,暂不执行新的《安博·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考核管理办法》(厦理工研院[2016]9号)。

2.考核对象

此次考核的对象为2013年学校批准聘任的研究生校内、校外(企业)导师,具体考核名单见附件3及附件4。

(二)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研究生导师依据《安博·体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厦理工研[2014]35号,附件2)的要求填写相应考核表,于615前将打印的考核表及涉及的证明材料送相关研究生培养领域所在学院。

2.由各培养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分委员会对研究生指导教师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各领域应于62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校研究生学院复核。

3.研究生学院复核无误后,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学院提出申述。

4.公示结束后,考核结果合格以上(含合格)的导师自动续聘3年,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导师将不再续聘,考核结果优秀的导师授予“安博·体育优秀研究生导师”称号,并颁发证书。

5.此次考核每个领域所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导师”不超过1名,如该导师考核结果同时符合新的《安博·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考核管理办法》(厦理工研院[2016]9号)的要求,研究生学院将依据新办法发放“优秀研究生导师”奖金。

4.导师因特殊原因(出国访问、身体健康等)不能参加此次考核的可以向所在领域和研究生学院提出延期考核,填写《安博·体育研究生导师延期考核申请表》。

5.在规定时间内未上交《安博·体育校内研究生导师考核表》、《安博·体育校外研究生导师考核表》或《安博·体育研究生导师延期考核申请表》的导师,其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三、联系方式

研究生学院:柴天,临时办公楼B2-103,电话0592-6291079;

车辆领域:龙海飞,实验楼9-206,电话13400793252;

电气领域:康少波,实验楼3-202,电话15859209690。

安博·体育研究生学院

2016年6月3日

附件1: 《安博·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办法》(厦理工研院[2016]9号)及相关表格

附件2: 《安博·体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厦理工研[2014]35号)及相关表格

附件3: 《2016年安博·体育研究生指导教师聘期考核名单》(校内)

附件4: 《2016年安博·体育研究生指导教师聘期考核名单》(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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