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15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0-26   点击数:

厦理工研[2015] 27号

各研究生培养领域:

为建立与完善研究生培养的质量监督和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福建省学位办决定开展2015年福建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关于开展2015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闽学位办〔2015〕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参加本次评选的硕士学位论文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本次评选的硕士学位论文,应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在本省学位授予单位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参加本次评选的硕士学位论文,应为我校“2015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3. 参加本次评选的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

4.非涉密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数额及推荐限额

全省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0篇左右,评选工作实行限额推荐,我校推荐总限额为2篇,经研究决定,我校分领域推荐限额为每领域1人。

三、材料报送

(一)各领域向我处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1.纸质材料

(1)领域推荐公函;

(2)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闽学位办〔2015〕13号通知附件2);

(3)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闽学位办〔2015〕13号通知附件3)。

2.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闽学位办〔2015〕13号通知附件2,WORD格式);

(3)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闽学位办〔2015〕13号通知附件3,EXCEL格式);

(二)各领域报送的学位论文电子版须与国家、学校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三)以上材料纸质及电子版,请于10月3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

附件《福建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15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闽学位办〔2015〕13号)及相关表格

研究生处

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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