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校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19   点击数: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安博·体育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研究生[2022]6号)(附件1)的精神,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加本次评选的优秀学位论文,应为20236月按期获得我校硕士(包括学硕和专硕)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须用中文撰写且不涉密

二、参评资格

首次送审每份评阅成绩均达到80分及以上,且平均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的学位论文。

三、评选名额和办法

根据本学年度拟授予学位研究生人数以及学位论文的质量和研究成果,以二级培养单位评选、学位点牵头建设单位审核推荐、研究生处复核的方式开展。

各二级培养单位按照下表中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原则上所推荐的名单中须覆盖本单位所有学科/专业,提交学位点牵头建设单位时应列出推荐顺序。

序号

二级培养单位

名额

1

机汽学院

12

2

经管学院

1

3

计算机学院

13

4

光电学院

9

5

电气学院

7

6

材料学院

5

7

环工学院

4

合计


51

(一)凡符合参评资格和评选基本要求者,于623前填写《安博·体育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2),并将申请表中提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成果等材料提交导师审核。导师须对研究生填写的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信息认真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并对研究生参评情况给出综合意见,须明确是否同意申报。

(二)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安博·体育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评选,628日前将评选结果和推荐顺序须在二级培养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学位点牵头建设二级单位审核推荐。

(三)学位点牵头建设二级单位按照《安博·体育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研究生[2022]6号)办法的要求,对学位点参与建设二级单位的评选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本学位点同意推荐的名单及相关材料于63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处。

四、纸质材料及提交要求

(一)研究生

1.《安博·体育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2);

2.参评的学位论文全文;

3.申请表中提及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文章、专利、成果等材料(由导师、二级培养单位核验人确认无误后签名)。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由研究生提交至所在二级培养单位。

(二)二级培养单位

1.《安博·体育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2);

2.参评的学位论文全文;

3.经二级培养单位审核的申请表中提及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文章、专利、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4.XXX二级培养单位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1份(二级培养单位签字盖章)(附件3);

5.XXX学位点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1份(学位点牵头建设单位签字盖章)(附件4)。

以上材料中的第14项(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由二级培养单位收集汇总后提交至本学位点牵头建设二级单位,学位点牵头建设单位审核无误后,将以上第1-5项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非跨学院培养研究生的学位点,只须将以上以上材料中的第14项(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由二级培养单位收集汇总后直接提交至研究生处。

五、其他事项

学校将对复核无误的推荐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文件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和发放相关奖励。

                                                                                                                                                     研究生处

202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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