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31   点击数: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教学单位:

为保障学校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考试结果公平、公正,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博·体育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修订)关于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期末课程考核工作。

2、组织教学的单位都须在考试前,提前将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安排通知研究生。

二、总体安排

1、考试安排

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均须进行考试或考查。本学期公共必修课程《英语读写》、《数值分析》、《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安排在校历第20周(2024年1月15日-1月19日,以下简称“期末考试周”)进行,具体时间待排考完成后另行通知。其他课程的考试时间由开课单位根据课程结束时间自行安排。各开课单位应统筹协调相关考试的时间、场地、监考人员安排工作,并及时通知相关师生,确保考试平稳有序开展。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进行考核的,可提前三周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预约借用(如考前三天仍未获审批请及时联系电教室6291163沟通确认)。

2、缓考安排

修读课程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缺考处理,课程成绩记为零分。研究生课程不安排补考,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核时,必须在考试前至少一天向任课老师提出缓考申请(因病者须持学校指定医院病假证明),经导师审核、任课老师同意、课程归属单位分管领导批准,研究生处备案,予以缓考。因急病未能事先提出缓考申请者,必须在病愈后凭疾病病假证明及时补办缓考申请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课程成绩记为零分。缓考课程考试应安排在授课学期内,或在下一学期第一周内完成。

三、成绩及归档处理

1、按照《安博·体育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修订)要求,各相关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做好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的教学文档规范管理工作。

2、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学位课课程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非学位课课程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达到合格要求的方可获得学分。

3、课程考核结束7天内,任课教师应及时将考试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从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成绩表》并签字,连同试卷及其他规定的材料一起归档,上交相关单位保存。公共必修课课程档案由开课单位保管,公共选修课课程档案由研究生处保管、其他专业课课程由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保管存档。研究生课程考核文件规范参见《研究生课程考核文件归档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携带研究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2、各单位在考前应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学习学校考试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文件,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督促学生诚信考试。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根据《安博·体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厦理工教〔2023〕61号)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3、各单位应按照考试实际情况安排监考人员,并组织相关人员(尤其是新进校教职工)学习有关规定,重申监考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加强考试过程各环节的管理,落实考试各项工作,保障考试顺利进行。

4、研究生考试考场规则及监考要求等参照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建设和防范考试违纪行为的通知》、《安博·体育监考须知》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其中相关职能由研究生处履行并负责解释。

附件1、《安博·体育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修订)

附件2、《安博·体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附件3、《安博·体育研究生缓考申请表

附件4研究生课程考核文件归档材料相关表格

附件5、《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建设和防范考试违纪行为的通知

附件6、《安博·体育监考须知

研究生处

2023年10月31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邮编:361024  邮箱:yjsb@xm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