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研究生学术活动月的通知

时间:2022-10-14   点击数: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大力弘扬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学术氛围,提高研究生的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学校决定于2022年11月开展第七届研究生“学术活动月”活动。现将学术活动月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主要活动内容

1.开展学术交流与学术讲座

为拓展研究生学术视野,增进学科之间的融合,促进培养创新人才,鼓励、支持各二级培养单位在学术活动月期间,邀请各领域专家教授为研究生做学科前沿报告,引领研究生进入学术研究的最前沿;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交流论坛,邀请相关学科导师、校外专家、兄弟院校研究生、校友参与论坛及学术交流。请各二级培养单位于2022年10月26日前将拟邀请的专家和拟开展的学术活动计划汇总上报研究生处(填写附件1《研究生学术活动安排表》),按照《安博·体育研究生学术交流与学术讲座管理办法》(研究生〔2022〕7号)相关要求做好学术活动的宣传、组织以及活动后的总结和经费结算等工作。

2.举办研究生创新成果展

面向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征集参展创新成果作品,主要包括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作品、学术论文、著作、专利等,组织专家评委通过初评、复评,对参展成果进行评比、集中展览和表彰,并将优秀成果汇编成册,在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风采”栏目展示。详细要求见本通知第三部分。

3.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和结题

组织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及往年项目结题工作。我校在读全日制非毕业年级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具体申报、立项及结题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各单位学术活动月期间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均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参与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活动时间安排

10月14日-10月26日(第7-9周):各单位筹备学术交流活动;研究生准备2022年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材料、2021年度及以前项目的结题材料;拟参加创新成果展的研究生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在10月26日之前提交到所在二级培养单位,以便开展后续评审工作;

10月27日-11月16日(第9-12周):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校内专家组开展初评工作,形成初评结果并排序,将复核无误的参加复评研究生名单及材料报送研究生处;根据科技创新项目评审通知开展2022年度项目的立项和2021年度及以前项目的结题评审工作;按计划组织开展专家特邀报告,学术月学术交流活动等;

11月17日-12月15日(第13-16周):研究生处根据各单位提交的入围复评的创新成果开展汇报答辩(二等奖以上)和评审,进行成果展览、汇编及总结表彰;

三、研究生创新成果展作品征集及奖项评定

1.我校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提交参展作品,提交项目数不设上限,参评成果应为申报者独创,属团队成果的,由第一作者,或承担主要研究工作或有突出贡献的一名成员进行申报和评奖,并须在成果展示中详细标注本人排名及具体分工情况,提交作品格式要求见《学术活动月成果展示例》(附件2);

2.参评作品须为原创,严禁使用导师研究成果,或已在历届创新成果展获奖作品。提交作品需经导师同意,并填写推荐意见,团队作品由第一作者导师审查推荐,申报人填写《研究生学术活动月成果展推荐表》(附件3)、《研究生学术活动月成果展参展汇总表》(附件4);

3.参评作品须在10月26日之前,将符合格式要求的参展作品《学术活动月成果展示例》(附件2,word格式),和《研究生学术活动月成果展推荐表》(附件3,导师签字的纸质版+扫描版)、《研究生学术活动月成果展参展汇总表》(附件4,excel格式)提交到所在各二级培养单位,开展初评,各单位评审专家组对参评成果进行百分制评分并排序,形成初评结果。

4、各二级培养单位于11月16日前将初评结果排序汇总(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连同附件2(电子版)、附件3(扫描版)一起提交到研究生处。初评排名前60%(含)者入围三等奖,排名前30%(含)者入围学校复评,评选一、二等奖,复评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4.学校组织专家对复评作品进行评比,对获一、二、三等奖成果作品,除予以表彰、展示、成果汇编成册之外,还将给予奖励,奖励数量及奖励金额根据参展作品情况另行公布。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6291079

研究生处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1 学术活动安排表

附件2 研究生学术活动月成果展示板-示例

附件3 研究生学术活动月成果展推荐表

附件4 研究生学术活动月成果展参展汇总表

附件5 安博·体育研究生学术交流与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附件6 安博·体育硕士研究生学术交流与学术讲座学分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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