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体育研究生线上考试要求及行为规范

时间:2022-05-25   点击数:

安博·体育研究生线上考试要求及行为规范


一、基本原则

1.线上考试主要面向因疫情防控无法参加线下考试的研究生考生。考生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应及时与开课单位沟通联系,协助开课单位做好考试安排。

2.线上考试的时长及命题应严格按照《安博·体育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修订)》(研究生〔2022〕7号)执行。

3.注重考试质量不降低。坚持线上考试标准与线下考试标准一致,考试过程中的归档文件应齐全规范。

二、线上考试申请与审批

1.需申请线上考试的研究生,须至少于考前五个工作日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提交《线上考试申请表》。研究生秘书核实情况,并将申请表提交分管领导审批,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再将申请表送交开课单位秘书处。

2.开课单位秘书将申请表提交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组织教研室负责人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考试内容和要求等实际情况,评估线上考试的可行性。如可行,则由任课教师提出线上考试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分管领导审批。

3.开课单位分管领导在申请书上填写审批意见后,由开课单位秘书告知任课教师,并将申请结果扫描报备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处,申请书原件由任课老师存入课程教学档案。

4.考生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应及时将申请结果和任课教师的联系方式告知考生。

三、线上考试要求

1.考生需要在独立安静、光线充足的房间内进行考试,视频画面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考生应提前与家人、舍友做好沟通,确保周围环境不会对考生产生干扰。

2.每位考生务必于考前2天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由任课教师对考生进行监控软件、考试软件和考试注意事项等相关培训。

3.每位考生应提前了解并准备线上考试所需物品。一般情况下,需要一部带有摄像、拍照功能的硬件设备(例如:手机),用以监控考试环境;一台电脑或平板,用以查看、提交试卷。考生应在电脑或平板上提前安装好线上考试需要的应用程序(office/pdf等)并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考试过程中,电脑或平板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与考试无关的软件,关闭音乐、闹钟、屏幕保护、自动休眠、锁屏等可能影响正常考试的应用程序和功能,以免干扰考试。手机设置为勿扰模式。

4.因考生个人设备、网络故障以及经过培训后仍不熟悉在线考试操作方法而导致无法正常考试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四、线上考试行为规范

1.闭卷考试时桌面和周围不得有任何书籍及资料,开卷考试时桌面只能放置老师指定的参考资料。不得放置除答题纸和草稿纸以外的纸张。准备好身份证、一卡通或研究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以备身份核验。

2.腾讯会议、钉钉等监控软件的会议号由任课教师与考生提前确定,监考教师和考生应提前20分钟进入线上考场。

3.监考教师和考生进入线上考场后,考生按监考要求启用监控设备,建议从侧后方45度角拍摄,保证能拍摄到考生的头部、手部、桌面及答题设备屏幕。考生应确保耳朵清晰可见,没被头发、帽子或其他物品遮盖,脸部没被太阳眼镜或其他物品遮挡。考生及答卷应始终处在监考教师的视频监控范围内,离开视频监控范围或不开摄像头的考生一律按照作弊处理,该科目成绩以零分计算。

4.监考教师核对考生本人及有效证件是否一致,无误后考生方可参加考试。迟到2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该门课程视为缺考。

5.考生应在每张答题纸上写清楚班级、学号、姓名、考试科目以及试卷类型。

6.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严肃、认真、独立地完成答卷。未经监考老师允许,不能在考试期间切换屏幕、打开搜索引擎查询与考试相关的资料。严禁使用电子产品作弊和替考等行为。

7.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询问监考老师试题答案,若有其他不清楚的问题,请举手示意监考老师,监考老师发现考生举手后,需在公共聊天区完成问题的解答。

8.整个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视频监控范围。开考30分钟后,考生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请举手示意监考老师,并在公共聊天区描述具体情况,在征得监考老师的同意后交卷离开,不得再返回线上考场。

9.监考教师需对考试过程全程录像。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应在尽量避免影响其他学生考试的情况下,收集、固化考生违纪证据,待考试结束后,由主监考教师将违纪情况反馈给开课单位办公室。

10.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停笔,在规定时间内按监考教师要求提交答卷,研究生本人有效证件应与答卷一同拍照提交,待监考教师确认答卷提交无误后,方可离开线上考场。

11.考生虽未发生作弊行为,但有不服从监考教师的考试安排、指挥,未按规定要求打开摄像头、未按规定时间交卷、中途使用手机以及影响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均视为违反考场纪律。

12.考生如违反考场纪律,本场考试无效,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计,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3.考试过程中,出现考生监控离线的,考生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计。

五、考试文件归档要求

1.考生违纪、作弊或缺考的课程,成绩按零分计,并在成绩单上记以违纪、作弊或缺考等字样,任课教师需将考试监控视频留存并报开课单位归档。

2.考试相关的电子材料需留存完整,以书面或电子材料的形式,连同其他相关材料一同归档。

六、其他

    任课教师可在上述要求及规范的基础上,依据课程性质、考试形式、参加考试人数等具体情况,进一步制定更具针对性的线上考试方案,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批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附件1、研究生线上考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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